咨询热线:
138-1177-9992

您的位置是:徐颖律师法律咨询网>法律文书>文章详情

申请书(诉前或者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用)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09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写明保全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期限为×××日。

  事实和理由:

  ……(写明诉前/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提供……(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作为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制定,供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4.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