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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书(案外人提供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担保用)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3-09

担保书

  担保人:×××,男/女,××××××××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担保事项:

  担保人以……(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点等)作为担保财产,为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写明担保范围)的财产担保。

  事实和理由:

  ……(写明提供担保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担保人(签名或者盖章)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六十四条制定,供案外人在保全或者先予执行中提供担保用。

  2.担保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当事人提供本人的财产担保的,直接写入申请书,不必另外提交担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