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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之学区房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9

一、导言

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走高,房屋成为现代居民的“奢侈品”消费。很多人由于一手房屋价格过高,或者想要购买房屋的地区已无待售房屋,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在购买二手房的交易中,由于各种因素会有一定风险,本系列文章通过列举二手房购买中的八种情形,期望能保证购房者的权利。

二、基本案情

2010年6月,张某为了孩子上学,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了某处房屋。购房时,张某向该中介公司明确问过该房屋是否属于某重点小学的学区房,中介公司从网上给张某找到了以往该重点小学的招生简章,张某看后马上同业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高于同地区均价20%的价格购买了涉案房屋。待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以后,张某经过询问才得知自己购买的只是紧挨学区房的一处房屋,并不属于招生简章上的划片房屋。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认为中介公司存在误导,要求中介公司赔偿高于该地段非学区房的房屋差价损失,并退还服务费。中介公司则认为,张某购买该房屋是自愿行为,合同中也并未约定购买的就是某重点小学的学区房,故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

三、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由于合同中并未约定任何关于涉案房屋为学区房的内容,因此张某所主张的差价损失无法支持。但是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尽到谨慎审查的责任,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判决中介公司退还居间费用。

四、律师说法

在实践中,很多家长为了孩子能够上好的学校而购买学区房,期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赢在起跑线上,但是,在购房合同中却没有明确约定房屋带有学位,或者虽然约定学位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因此而导致纠纷。但是,由于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相关内容,即使在购买时出卖方或居间人有口头承诺,也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想要购买学区房的家长,在购买所谓学区房之前应当向所在学校及教育部门核实相关入学政策及购房入学指标的使用情况,同时,也应当家学区房这一购房的特殊目的写入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以此来维护自身的现实利益。